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长期护理保险专家的通知
为提升吐鲁番市长期护理保险规范化水平和专业化能力,发挥专家在制度建设领域决策咨询作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20号)《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我区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的通知》精神,决定建立吐鲁番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现在全市范围内遴选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坚持公开征集、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定向邀请、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面向全市范围内相关行业公开遴选专家,主要涵盖以下领域:
1.各级医疗机构从事老年病、神经内科、康复护理、全科医学等专业医务人员。
2.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照护服务机构管理及一线督导专业人员。
3.医保系统长期从事医保、长护险政策研究、经办管理、基金监管、待遇审核的医保系统业务骨干。
4.从事社会保障、老年照护、公共卫生相关研究的科研教学人员。
5.熟悉医疗保障、养老服务领域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热爱医保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二)熟悉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制度、失能评估标准、护理服务规范,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和丰富的实操经验。
(三)医疗、护理、康复类专业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管理、科研、法律类人员须具备相关行业5年以上从业经验。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评审、核查、培训、咨询等工作任务。
(五)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行业不良执业记录,无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
(六)自愿服从自治区医保局和市医保局统一调度、管理和使用,遵守专家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
三、专家权利、义务和纪律
参照《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四、申报方式与材料
(一)申报方式:本次长期护理保险专家遴选采取公开征集、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定向邀请等方式开展,坚持公开透明、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宁缺毋滥原则。由各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科研院校、司法法务及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择优推荐符合条件人员,同时接受符合资质条件人员个人自主申报。市医保局根据工作需要,对紧缺、高端、特殊专业人才实行定向邀约入库。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吐鲁番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报名表》(附件2)、吐鲁番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汇总表(附件3),在职人员须单位审核盖章。
2.自主申报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相关工作成果、课题、论文、行业表彰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流程
1.资格初审:市医保局对照申报条件审核材料,剔除不符合人员;
2.综合评审:结合专业领域、从业年限、实操经验择优确定拟入库名单;
3.公示聘任:拟入库专家在市医保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纳入专家库。
五、管理和使用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聘期2年。分核心专家、咨询专家2类组别分类建库,核心专家总数控制在15人左右。所有遴选人员经市级初审、复核、公示入库后,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医保局纳入全区专家库统筹管理。自治区按需抽取专家参与相关工作,按规定发放劳务补助;对无故缺席、违规泄密、履职不公人员予以清退出库。
六、报送时间及方式
本次专家遴选申报受理时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6月28日18:00截止,纸质材料需单位审核盖章,报送至吐鲁番市医保局,同步报送电子版至tlfsylbzj@163.com,邮件统一命名:单位+姓名+长护险专家申报,逾期报送、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附件:1.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具体内容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查看)。
网址:http://www.nhsa.gov.cn/art/2024/9/30/art_104_14049.html
2.吐鲁番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报名表
3.吐鲁番市长期护理保险专家库汇总表
联系人:武晓雅 联系电话:7600051(电话兼传真)
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