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吐鲁番烈士纪念馆展厅文物展览的公告
吐鲁番烈士陵园是我市缅怀革命烈士、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场所,内设烈士纪念馆、烈士英名墙、烈士墓区等纪念场所,目前正在提升改造。为丰富吐鲁番烈士纪念馆展厅展陈内容,提升展陈品质,聚焦展现安葬于吐鲁番烈士陵园的英勇事迹,讲好身边英烈故事,让红色记忆更加鲜活、红色基因代代相传,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烈士文物展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优先征集首批展品(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0日)。
二、征集范围
1.实物类:本次征集涵盖与安葬于吐鲁番烈士陵园烈士生平事迹、革命斗争历程相关的各类实物、史料、影像及相关物品。主要包括:烈士生前使用过的军用物品、衣物、书信、日记、证件、生活用品等;反映烈士参与革命历史事件的旗帜、印章、文件、照片、报刊等。
2.史料类:记载安葬于吐鲁番烈士陵园烈士事迹、吐鲁番地区革命斗争历史的文献、回忆录、口述史料、研究专著等,以及烈士亲属或知情人保存的相关回忆资料。
3.影像类:反映安葬于吐鲁番烈士陵园先烈事迹、相关革命历史场景的老照片、影像资料(胶片、磁带、数字文件等),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4.其他:能够反映安葬于吐鲁番烈士陵园烈士事迹、彰显英烈精神、具有历史价值和展陈意义的相关物品。
三、征集方式
本次征集坚持“自愿参与、尊重意愿、妥善保管、合理利用” 的原则,采取以下四种方式进行:
1.无偿捐赠:鼓励单位、团体及个人自愿将文物史料无偿捐赠给吐鲁番烈士陵园,对捐赠者将颁发捐赠证书,文物展陈时标注捐赠信息(捐赠者可选择匿名)。
2.寄存展陈:对不愿捐赠但愿意展示的文物史料,可与吐鲁番烈士陵园签订寄存展陈协议,由陵园负责妥善保管和展陈,所有权归寄存人。
3.复制留存:对珍贵且不便移交的文物史料,经所有者同意后,由吐鲁番烈士陵园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制,原件归还所有者,复制品用于展陈,同时为所有者颁发感谢证书。
4.线索提供: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安葬于吐鲁番烈士陵园烈士史料和遗物的相关线索(包括物品名称、保存地点、持有人信息、联系方式等)。征集方接到线索后,将安排专人及时对接核实,对确有征集价值的物品,将上门洽谈征集事宜,并为线索提供者颁发《红色线索贡献证书》,致谢其为红色文物保护所做的努力。
四、注意事项
1.征集的文物展品需真实可靠,来源合法,无产权纠纷,附简要文字说明(包括来源、背景、与安葬于吐鲁番烈士陵园革命烈士的关联等),若为亲属传承,需注明传承关系。
2.捐赠或寄存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吐鲁番烈士陵园对征集的文物史料将进行专业鉴定、登记、分类保管,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相关规定,确保文物安全。
4.对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的文物展品,吐鲁番烈士陵园将严格保密,展陈前与所有者协商确定展陈范围;对涉及国家秘密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征集。
五、征集单位及联系方式
吐鲁番烈士陵园联系人:陈娟,座机:0995-8639154,移动电话:18999045606;
高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阿力甫·沙衣提,座机:0995-8527200,移动电话:13999470251;
鄯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常强,座机:0995-8386462,移动电话:15509956863;
托克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古再力努尔·艾合买提,座机:0995-8107055,移动电话:19999536460。
吐鲁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