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吐鲁番市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专项调研
吐鲁番市融媒体中心讯 7月7日至10日,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何远新带领立法后评估调研组,深入各区县乡镇、村居,专项检验《吐鲁番市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地成效,精准研判其对全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作用。

调研现场。
本次评估聚焦《条例》实效性、可操作性、适应性、规范性四大核心维度,创新采用集中研学、实地踏勘、座谈交流、资料查阅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摸清落地实情、梳理工作短板、收集基层建议。调研首日,调研组先组织专题学习,系统研读水资源保护相关法规,明确评估标准与工作要求,听取市水利局关于《条例》全市实施情况的总体汇报。随后深入基层一线,走访地下水管控示范区、节水灌溉示范点,实地查看机电井在线监管、高效节水改造、再生水置换利用、超采区综合治理等重点现场,核查地下水总量水位双控、取水许可管理、国有土地到期收回、农民用水户协会“两水统管”等制度落地情况。
座谈会上,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及各区县相关部门逐一汇报《条例》施行以来的工作成效,梳理出地下水总量管控常态化、地下水位稳步回升、智慧监管全覆盖等标志性成果。参会单位围绕产业用水供需矛盾、耕地休耕轮作、机电井规范化压减、生态用水保障、《条例》普法落地等难点问题,与人大代表交流研讨,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优化建议。
调研组对各区县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指出该《条例》是吐鲁番遏制地下水超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践行“四水四定”发展理念的重要法治支撑。实施两年多来,已有效扭转地下水超采态势,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调研组强调,各单位要以此次评估为契机,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相统一,统筹产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补齐基层监管力量、配套实施细则、水价优化配置等短板,压实各级管护责任,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大《条例》常态化普法力度。后续将系统梳理调研意见,形成高质量评估报告,以良法善治守护吐鲁番地下水资源,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