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5月12日至15日,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买买提·沙吾提带领调研组,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实质化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调研组在鄯善县鄯善镇新楼兰社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了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调研组召开汇报会,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随后,前往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各区县人民法院、综治中心等10个单位,通过实地察看、现场交流,精准排查实施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见效。

调研组在托克逊县人民法院执行庭调解室了解群众对执行案件的满意度情况。
调研组强调,贯彻落实《条例》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条例》实施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等方式,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职尽责。要深化协同联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战线协同抓的工作格局,通过加强部门联动、规范化解程序、完善会商机制等举措,筑牢“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基层防线。要夯实基层调解力量,按照“五有四落实”标准,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重点在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领域提质增效。要打造特色调解品牌,深化“枫桥经验”吐鲁番实践,持续做强“甜蜜下午茶调解室”“红葡萄调解室”等特色调解品牌,提升依法调解、群众工作与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唐作斌参加座谈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艾山江·玉素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钟媛媛,市司法局、信访局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艾尼娃尔·艾音丁 周永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