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读新疆 | 《平定准噶尔方略》 “大一统”观的历史书写
张亚华 孙文杰
“大一统”一词最早见载于《春秋公羊传·隐公第一》:“元年,春,王正月。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此“大一统”,意谓“统治秩序”。可见,“大一统”观念根植于浩瀚的中华历史长河之源,后又成为历代统治者的最高政治理想,不断开创“大一统”的新局面,具有深远而广博的意蕴。

有清一代,统治者和修史者尤为重视对“大一统”的历史书写,并将“大一统”思想融入史书文本中。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后,每每军功告成,皇帝即令方略馆收集有关该事件的上谕档案、大臣奏疏等纂辑“方略”,以达到宣扬彼时中央政权的赫赫武功及巩固统治之目的。从康熙朝至光绪朝,共纂修二十五部方略。值得一提的是,乾隆朝纂修的《平定准噶尔方略》全面呈现了清政府统一西域的整个历史过程,深刻反映出“大一统”思想的核心内涵。
政治一统:以彰底定西域之绩
经过康雍乾三朝的努力,清政府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统一天山南北,底定西域。在此过程中,清政府将一系列相关国家大事宣谕中外,于是太学之碑、磨崖之铭、《西师》之诗、《开惑》之论、《方略》之书等皆成为清政府记录统一历程的肯綮指要之载体。
在清政府统一新疆的历史进程中,康雍乾三帝均将“大一统”作为最高政治理想,并在统一西域及随后的治疆实践中贯彻这一思想,这对清朝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经过康雍乾三朝的努力,平定准噶尔与大小和卓叛乱已成为“大一统”历史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大一统局面由此达到顶峰。
乾隆提及组织编纂《平定准噶尔方略》的宗旨是为了将统一新疆进程中的忠义之士载入史册:“故此书之辑,率因忠魂义魄,不忍令其泯灭无闻,具载以志之,而犹不在于扩土开疆之为也。”“大一统”思想贯穿其始终,“天下一体”“中外一家”“天下共主”等观念在文中也多有体现。
《平定准噶尔方略》通过对清政府平定准噶尔及大小和卓叛乱历史进程的系统阐述,从理念上确立“天下共主”“中外一家”的大一统思想;从制度上建立军府制行政体系;从实践上推行多元治理与一体化发展相结合的政策,从而奠定了当代中国西北疆域的历史基础,深刻反映清政府在边疆治理上的政治智慧。故而,清政府完成统一天山南北、安定西陲的大业,不仅仅是犁庭扫穴的军事胜利,更是“大一统”思想在边疆治理中的成功实践,对推动国家政治一统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
经济一统:以固“本富”之源
为将“大一统”理念付诸实践,清朝中央政府在对新疆的治理上始终遵循“因俗而治”的原则,即“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礼记》),并将这一思想主张贯彻到具体的治边举措中,以服务于国家统一。
《史记·货殖列传》载:“是故本富为上,末富次之,奸富最下。”“本富”为依靠农业致富。在农耕文明的大背景下,清代历任统治者清楚地认识到恢复和发展农业对国家的重要性。在统一新疆之前,清政府在新疆的屯田主要为筹集军粮服务于军事行动,进而为用兵西北做物质保障。
统一之后,为重新恢复当地的经济发展,巩固在新疆的统治,乾隆帝在总结历代中央政权经略西域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之上,定下“武定功成,农政宜举”的策略,把农业的恢复当作是社会经济复苏的首要任务,不单把屯田看作是经济政策,甚至是看作重要的军事边防策略。为此,清政府在新疆开展了前无古人的屯田之举,以固“本富”之源,不仅屯田范围遍及天山南北、参与屯田的人数创历史之最,而且屯田效果也取得了辉煌的历史成就。仅是屯田种类,就有“兵屯、民屯、回屯、旗屯、犯屯”五种之多,成为史上最为齐全的屯田门类。而这一切,最终促使新疆屯田成为维护中国西北地区经济发展、边防稳固、政治稳定的安边之策。
如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参赞大臣阿桂列款具奏伊犁增派驻防屯田各事宜:“伊犁屯田,原属次第办理,除现在回人三百名外,舒赫德又派回人五百名,于来春起程。其续派之二百名,仍令酌量。若能一起前往甚善,如不能,则竟于秋收后发往,庶回人不致竭蹶。而伊犁粮石,亦可节省。至本年所收粮石,既足官兵一千人之食,则来年增垦,可以类推。”在清政府的努力下,新疆屯田出现了“绝塞无不可耕之土,荒陬无不习耕之人”“龙堆极望,锹锸如云”的蓬勃发展局面。毋庸置疑,清代新疆屯田事业的发展有效推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并促使彼时的屯田目的由“裕军需、省转输”服务于军事行动进而转变为维护统一、巩固边防。
文化一统:以昭“同文”之盛
“同文”一词首见于《礼记·中庸》“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意谓“文字的统一规范”,是先秦时期“大一统”思想的体现。至清,“同文”之意进一步拓展,与多民族国家治理相结合形成新的文化内涵:“清代‘同文’并非用某种文字取代某种文字,而是多民族语言共存、合璧使用。”(冀子冰等:《清代多体合璧模式与多民族文化交流融合研究》),且“汉、满、蒙、回、藏文在同一行政体系内可以基本互通无碍”(马子木等:《“同文之治”:清朝多语文政治文化的构拟与实践》),以此推进清代“大一统”的历史进程。同文之书、同文之碑、同文之印、同文之匾等作为多语种合璧的载体,均是清政府实行文化一统的见证。
乾隆二十年(1755年)五月,清政府初定准噶尔,“其大兵所过地方,有应行勒石之处及伊犁地方应建丰碑,并请御制碑铭。敬谨镌石,以昭盛典,并开馆纂辑《平定准噶尔方略》昭示奕祀”(《平定准噶尔方略》)。其中,闻名于世的《平定准噶尔勒铭格登山之碑》碑文运用满、汉、蒙、藏四体合璧,共同书写清政府平定达瓦齐叛乱之伟绩,垂示永久。成书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的《西域同文志》更是运用满、汉、蒙、回、托忒、藏六体合璧,以昭“文治之大同”;《平定准噶尔方略》一书,亦各有满、汉文本。
“印信”,为旧时公文文书所用印记的通称;“印记”,即“图章钤记”(《辞源》),是政府机构和官员行使职权的法定凭证,更是政治权威与社会信用之载体。清政府认为,统一后办理一切新疆事务文书,皆可钤用印记,以昭守信。铸发给各驻扎大臣的印信亦皆为满、汉、回三体合璧,体现各民族间的互相融合,多语种合璧的“同文之盛”,是清政府文化一统的具体表现方式。
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十月,乾隆皇帝命设总统伊犁等处将军,作为新疆最高军政长官,统辖天山南北,随即颁给敕印旗牌:“银印虎纽,二台,方三寸三分,厚九分,兼满、汉、托忒、回四种字,满、汉文俱柳叶篆,托忒、回字不篆。”(《平定准噶尔方略》)伊犁将军银印虎纽为满、汉、托忒、回四体合璧,以此彰显其身份与权力。次年八月,乌鲁木齐办事副都统旌额理等疏奏增筑城工告竣,请旨颁赐嘉名,并准军机处兼书满、汉、蒙、回四体合璧,刊榜悬挂。
清政府颁发的各印信、匾额等文字均采用多体合璧的形式书写,以昭同文之盛况。“同文”亦是清朝统治者维系多民族国家统一的现实需要,是清朝“大一统”政治理念的文化表征,更是多民族共融的具体表现,有效地维护了清代中央政权的统治秩序。
政治一统、经济一统、文化一统,三者相辅相成、一体相融,共同绘就《平定准噶尔方略》中“底定西域”的壮阔历史图景。此书对“大一统”观的历史书写,不仅有助于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和发展过程,更对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有裨益。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大一统”之所以能够成为历史发展的主流,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大一统’思想始终是中国各民族共同的历史传统”(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将“大一统”理念付诸实践,更是自古以来我国多元一体格局发展和壮大的澎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