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有“理”丨新疆秧歌的交融与整合

张莉
秧歌是一种广泛流行于各民族中、集音乐与舞蹈于一体的民间综合艺术形式。不同区域秧歌的表现形式、展演内容和表演风格各具特色,从而使得各类秧歌带有鲜明的区域性和民族性特征。新疆秧歌同样呈现出区域性和民族性相交融的基本样态,展现新疆各民族精神风貌、丰富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凝聚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记忆,展示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多样路径与生动历程,充分体现文化润疆的显著成效。
清朝中后期,随着新疆屯垦事业的发展,中原各地民俗文化加快流入新疆。此时新疆秧歌文化发展以区域文化的进入为主,陕北秧歌、东北秧歌、安徽花鼓灯、山东秧歌陆续进入新疆,新疆秧歌文化得以不断发展。纪晓岚在《乌鲁木齐杂诗》中记述了当时昌吉社火的景象:“孤木地屯与昌吉头屯以舞狮相赛,不相下也。”诗中生动描绘了当地包括秧歌在内的各种社火活动的场景。新疆秧歌文化的历史传承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其艺术形式的文化脉络是根植于中华文化沃土之中的。
不同区域秧歌文化是构成新疆秧歌文化多元性的主要因素。新疆秧歌中有陕北秧歌、东北秧歌、甘肃秧歌、胶州秧歌、河北秧歌等不同地域风格的传统秧歌。从新疆秧歌中手部的摆动、脚下的走跳、身体的动律等方面看出,新疆秧歌是在承袭不同地区传统秧歌文化的基本动律、节奏、元素、风格之后逐步形成的。这是新疆秧歌文化多元性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多元一体的生动体现。
从其基本内容来看,不同地域风格的传统秧歌来到新疆后,融入了舞蹈屈步的基本动作元素、冬不拉弹唱表演内容、“姑娘追”、麦西热甫双人对舞等多种艺术表现内容。从舞蹈风格上,新疆秧歌有传统秧歌舞蹈的风格特征又有新疆乐舞文化的风格特征,这是新疆秧歌文化交融与整合的特征表现。
新疆地处祖国西北,各民族长期居住于此。新疆秧歌始终以中华文化为根脉,不断吸收与融合各民族优秀的乐舞文化成果,从而形成了以秧歌舞蹈为主体、以民俗文化为基础的基本样态,并以活态模式存在于各区域、各民族的文化生活之中,不断打破日常族际交往与文化差异的边界,成为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日常性持续模式和有形、有感、有效的重要路径。这既是新疆秧歌传承的时空特征,也是秧歌文化“多元一体”发展的历史见证。
(作者为昌吉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