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亮新风尚 昌吉州公共机构迈入“绿电时代”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盖有军 通讯员 常鹤露
“昌吉回族自治州是自治区公共机构‘绿电’使用试点地州。今年2月,昌吉州本级公共机构3个集中办公区已正式接入使用‘绿电’,这标志着昌吉州在全疆率先实现公共机构领域‘绿电’推广使用。”4月7日,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赵磊说。
赵磊介绍,昌吉州本级公共机构3个集中办公区“绿电”使用范围,分别为州党委政府集中办公区、文化事业发展新区集中办公区和政务中心集中办公区,覆盖州直42家党政单位,应用场景主要涵盖日常办公、会议保障、公共服务等用电环节。

4月2日,昌吉市市民服务中心风光储充一体化微电网充电站,该充电站采用光伏车棚和风电机组,将太阳能、风能转化为绿色电能,实现清洁能源的自发自充。刘昊清 摄
此前,昌吉州公共机构用电以传统电力为主。2025年,全州1382家公共机构电力消耗达1.8882亿千瓦时。“绿电”主要依托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替代传统电力的发展空间较为广阔。据测算,今年昌吉州本级公共机构3个集中办公区内的试点单位,年使用“绿电”总量约800万千瓦时。使用“绿电”后,试点单位电费预计同比下降5%至8%。按年电费400万元测算,每年可节约财政资金20万元—30万元。同时,使用“绿电”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160吨。
“打造‘绿电’政府的核心目的,是推动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绿色用能、低碳运行,树立节能降碳标杆。”赵磊说,今后,昌吉州将通过市场化方式推进“绿电”消费,发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助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据了解,2026年昌吉州将在全州各级党政机关逐步推广“绿电”应用,构建“集中办公区必用、重点用能单位先行”的“绿电”应用格局,以党政机关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绿电”消费在生产生活各领域广泛普及。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是昌吉州电力能源供应的主力军。该公司购电管理专责韩宏刚表示,公司立足昌吉州风光资源禀赋,持续发挥电网企业平台优势和专业能力,精准对接昌吉州各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绿电”使用需求,做好市场化“绿电”交易全流程服务,协助完成“绿电”“绿证”交易对接,实现用电成本降低与绿色低碳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