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吐鲁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2025年10月28日吐鲁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吐鲁番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依法治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忠实履行“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的新时代刑事检察职能定位,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纠正冤错案件、促进刑事司法活动依法规范进行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表示肯定。
会议指出,当前刑事检察监督工作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监督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市刑事检察监督工作,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市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全面落实依法治疆方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切实履行维护稳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犯罪。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更新监督理念,强化监督责任,引导全市检察人员树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将监督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要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依法监督、严格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拓宽监督线索发现渠道,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结果,及时开展调查核实,提高监督工作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加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力度,积极构建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要健全履职保障和容错机制,坚持严管厚爱、激励与约束并重,调动检察人员主动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