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吐鲁番市申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建议名单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民委《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对吐鲁番市申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建议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至8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集体、个人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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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吐鲁番市申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建议名单
吐鲁番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吐鲁番市申报自治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建议名单
模范集体(4个)
1.吐鲁番市文物局交河故城文物管理所
2.高昌区新城片区新城西门村村民委员会
3.鄯善县连木沁镇连木沁巴扎村村民委员会
4.托克逊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模范个人(7人)
1.马建红,女,回族,吐鲁番双城宾馆有限公司职员
2.热依汗古丽·买买提,女,维吾尔族,高昌区高昌路街道广汇社区党总支书记
3.高巍华,吐鲁番东方红卓览文化博物馆馆长
4.吾拉音·力提甫,维吾尔族,鄯善县七克台镇库木坎村农民
5.印保国,鄯善新星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6.吐尔逊·阿那依提,维吾尔族,托克逊县夏镇吐尔逊民俗博物馆馆长
7.陈进基,托克逊县天山商城商圈党支部书记
[责任编辑: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