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夏季高温食品安全风险十条提示
夏季高温,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易引发食源性疾病。为做好旅游景区及网红打卡点、夜市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吐鲁番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提示如下:
一、守法规范经营。主动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小餐饮、小食杂店登记证或食品摊贩备案凭证,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备案项目一致;明码标价,坚决抵制价格欺诈;使用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确保称准量足,不缺斤短两。
二、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工作帽应将头发完整遮盖。不穿戴背心、短裤、拖鞋等不适宜着装;加工制作凉皮、椒麻鸡等高风险食材时应佩戴食品级一次性手套(pp5)。
三、场所环境整洁。持续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落实“三防”等有害生物防治措施;配备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带盖),宜配备脚踩式,避免手部和污染物直接接触。餐厨废弃物及时清运,避免食品接触不洁物。
四、食品进货查验。采购食品及原料应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待加工制作的食材来源要可靠,严禁来路不明的肉类及肉类制品流入景区及夜市。严禁采购及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五、设施设备齐备。餐饮服务经营者须配备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确保夏季高温时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的半成品及成品分开存放。冷食类食品(凉菜)制作所用刀具、砧板应专用。
六、餐具洗净消毒。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使用复用餐饮具的,应具备相应的餐饮具清洗场所,同时配备消毒柜。景区、夜市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向消费者供餐时应免费提供一次性合格餐饮具。
七、把控风险隐患。严禁使用无标识标签的食用油、散装油。食材应洗净再切配,冷冻水产品及畜禽制品,应先解冻清洗后再加工制作,确保食材当日加工制作、当日供消费食用。经粗加工的半成品,应冷藏贮存,放置于密闭容器内或使用食品级保鲜膜进行无污染覆盖,防止交叉污染。
八、制止餐饮浪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适量点餐,主动履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义务,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九、主体责任履行。景区、夜市等市场开办方应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职责,核对入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证照信息,协调处理消费维权纠纷等。
十、畅通维权渠道。在景区、夜市就餐消费遇有违法违规行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请拨打“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一经核实,将依法依程序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