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丨鲁克沁镇:精准掌握群众诉求,“面对面”解决烦心事
6月25日,鄯善县鲁克沁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借贷纠纷。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詹晓明 通讯员 苏晓芳 肖强
7月的葡萄甜如蜜,调解的温情暖人心。近日,买某拿着调解协议书走出鄯善县鲁克沁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综治中心),脸上的愁云终于散去。就在几天前,因二手车买卖产生的纠纷还让他寝食难安,没想到综治中心的调解员几番协调,这事儿就有了圆满结局。
今年以来,鲁克沁镇聚焦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通过建强“一站式”调解平台、整合镇司法所、人民法庭、派出所等政法部门和心理咨询室等,完善“受理-调处-回访”闭环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高效化解”,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各类烦心事。
“多亏你们耐心调解,这笔欠款终于有了着落!”近日,仝某握着鲁克沁镇综治中心调解员的手激动地说。2019年9月,海某向仝某借款11.8万元,约定分两期还清,却迟迟未履行。2025年6月,仝某起诉后,法院考虑到双方矛盾未激化,立即启动多元调解机制,由该镇综治中心调解员快速登记受理,详细了解借款时间、金额等关键信息,并联系双方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2026年至2029年,海某每年3月20日前分别偿还3万元、3万元、3万元、2.8万元。
同样感受到高效调解服务的还有买某。2024年,买某以2.3万元价格从热某处购得一辆二手车,实际支付2.05万元。2025年6月初,原车主的前妻私自将车开走拒不归还。买某无奈起诉,要求热某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共计2.9万余元。
日前,鄯善县鲁克沁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调解村民买卖二手车矛盾纠纷。受访单位供图
接到诉求后,鲁克沁镇综治中心立即启动多元调解机制,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调解中,双方各执一词:买某认为热某擅自开走已售车辆,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应全额退还购车款;热某认为,买某已使用车辆一年多时间,不同意全额退款。调解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入手,讲清热某在交易中的责任,又安抚买某情绪,引导理性维权。调解员告知双方,实际发生的买卖行为有法律效力,若热某擅自收回车辆,应退回买某购车款并退偿损失;买某实际使用车辆一年多,应支付一定使用费用。经相抵,热某退回买某部分购车款,并赔偿损失。最终,热某同意退还部分购车款并补偿合理损失,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鲁克沁镇加强两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擦亮“一站式”解纷品牌,让更多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高效、暖心的调解服务。“该镇综治中心还联动村级综治中心、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网格力量,组建由司法所、派出所、网格员等组成的专职调解小组,通过‘入户排查+窗口受理+法院委托’等方式,精准掌握群众纠纷诉求。按照‘受理登记、分类调处、跟踪回访’全流程管理,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日前,鄯善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邓文尧说。
今年以来,鲁克沁镇综治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46起,成功调解43起,化解率达93.5%,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超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