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为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立法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张磊报道)5月2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乡村旅游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5月8日,夕阳下的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照壁山乡平顶山村。常谊谊摄
近年来,木垒围绕“清洁能源集聚地、休闲旅游目的地”定位,发挥特色资源优势,大力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旅游+文化”“旅游+康养”“旅游+研学”等旅游新业态,打响“天山净土·养心木垒”旅游品牌。截至目前,有天山木垒中国农业公园等4A级景区2个、叶勒森沙漠公园等3A级景区4个,民俗客栈百余家,“木垒县传统村落文旅融合”入选“全国乡村特色文化艺术”典型案例,“七彩万亩旱田养心之旅”被评为“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周振宇表示,乡村旅游虽然已成为群众增收致富重要产业,但存在资源利用水平有待提高、景区运营管理水平低、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不深等问题,需要通过立法破解发展难题,助推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条例》共36条,主要围绕职责分工、规划建设、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旅游资源利用和融合、要素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在设施、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方面,《条例》明确县人民政府要推进道路、停车场、充电桩、通信、供水供电、标识标牌、污水处理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旅游节庆活动举办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乡村旅游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机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
《条例》突出木垒地域特色,针对当地特色资源开发利用,规定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烽遂等遗址以及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发挥好艺术家村落等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开发多元文化和旅游资源的精品线路;引导乡村旅游经营者依托木垒羊肉、鹰嘴豆等特色农副产品,以及刺绣等传统手工技艺,开发乡村旅游商品等。
此外,《条例》还对露营营地、特色美食、旅游商品、夜间旅游,以及乡村旅游经营者安全责任、乡村旅游宣传推广等内容作了相应规定。
周振宇表示,《条例》施行后,木垒将以法治护航乡村旅游发展,让每项规定落地生根,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