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法律帮帮团丨离职后原单位不解除备案登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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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民张先生:我是一名监理工程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拒绝在有关部门平台上解除备案登记,导致我入职新公司后不能完成注册并执业,该如何维权?
石榴云法律帮帮团成员、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渠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您原单位拒绝解除备案登记的行为,已违反法定义务,涉嫌侵害您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向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寄送书面函件,明确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包括出具书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及社保转移手续),并留存邮件回执、聊天记录等证据。同时需告知原单位,若逾期未履行,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因原单位未解除备案登记,导致您无法在新单位完成注册执业,可要求原单位赔偿因此产生的实际损失(如薪资损失等)。若原单位拒不履行义务,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赔偿损失,并要求责令原单位解除备案登记。
在此提示:离职时务必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留存原件。若原单位以“未交接工作”等理由拖延,可告知原单位,办理解除登记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义务,与工作交接分属不同法律关系,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隋云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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