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时评丨“过紧日子”和提振消费不矛盾
代立
有人会以为,既然要求“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那么,为什么还要大力提振消费,两者之间不矛盾吗?我们可以明确回答:不矛盾。
“过紧日子”是对党政机关的要求,是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有效措施,更是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乱花钱冲动的精准施治。精打细算、量入为出,才是执政为民,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重要保障。“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紧”在勤俭节约的发条上,“紧”在勤政为民的行动上,“紧”在依法办事、科学决策的“紧箍咒”上,是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集中体现。
消费作为畅通国内大循环的核心引擎,是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是今年我国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我们把握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从《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可以看出,其中的重点举措与“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无论是以增收减负提升消费能力,还是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意愿,既不是鼓励群众寅吃卯粮,也不是鼓励大家由俭入奢,而是在反对浪费的基础上,促进供需良性互动,激发消费活力,提高群众生活品质,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过紧日子”的要求充满了“增”与“减”的辩证关系。“减”,从来不是抑制老百姓的消费意愿,让群众“节衣缩食”,也不是延宕惠民工程的正常推进,让解决“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停滞卡顿,而是科学压缩不必要的行政开支,杜绝“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对民生资源的挤占、对市场环境的干扰,通过加大对民生建设的持续投入,“增”消费动力,“增”市场活力,“增”民生福祉。
这样看来,“过紧日子”就是为了让利于民,让利于企业,把省出来的钱花在刀刃上,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减少居民生活后顾之忧,让人们想消费、敢消费;加大对困难群体“雪中送炭”的力度,让惠民之暖可感可触;持续支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改善消费环境,让消费成为发展活水。从一定程度上讲,“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换来的是经济社会发展效能的“好”,是让群众过上更好日子的“暖”。
“过紧日子”贵在党政机关的持续有为、常态推进。要促进“过紧日子”和“提振消费”互融互促、有机联动,更好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不断增强百姓的消费信心,更好挖掘消费潜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劲、更持久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