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套路用户,坑的是自己
新华网记者 马若虎
最近,某电视剧在视频平台热播,有关该剧广告与收费模式也饱受诟病。
“买了VIP还是有很多广告”“VIP用户都要再补个SVIP才能多看一集”……令许多网友不满的是,之前凭会员可以减免广告、提前看下集,现在却要被迫看更多广告,解锁新剧情还得另外加钱,这VIP充了到底有什么用?
近几年,一些视频平台巧立名目,“超前点播”“大结局点映”“会员投屏二次收费”等收费花样频出。有的办公软件,不仅会员结构复杂,一些会员等级之下设置若干“独立套餐”,并单独收费,而且涉嫌单方面改变收费规则,变更会员服务内容。
层层加码的会员制度,如同“套娃”一般诱导用户付费,本质上是一种变相的加价。这种只顾追逐商业利益而罔顾用户权益的行为,绝非平台企业生存发展的长久之计。
其实,企业依据增值服务内容差异设置不同等级的梯度会员,本身并无不妥,但须在会员协议中明确提示服务内容。用户一旦付费充值,就相当于签订了会员协议,企业无权随意变更服务内容。
作为用户,自然是期待公平合理的收费,钱要花得明明白白、心甘情愿,而不是被牵着鼻子走,连最起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都保证不了。平台企业只有真正站在用户角度,拿出真诚的态度,不断提供优质内容和服务,才能赢得用户信任和支持。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套路用户只能“套”得住一时。无视消费者权益,给消费者下套使绊,到头来坑的是自己,只会让自己栽个大跟头。
[责任编辑:李艳芳]